我剛從愛爾蘭旅遊歸來。在四天旅程中,我們的遊覽車不時以一百公里的高速在一般道路上奔馳,道路兩旁也不時可以見到民眾悠閒遛狗、慢跑和騎單車。十字路口也沒設紅綠燈,只以小型的圓環緩衝,車抵圓環時,遊覽車會禮讓橫向行駛的小車,大車遇上大車或小車遇上小車時,誰先進入圓環的標線,對方就會讓他先行,井然有序,不會打結。
是什麼讓兩旁有住家的道路可以時速上百,居民能在呼嘯而過的汽車旁安心遛狗、慢跑?很簡單,就是大家把彼此尊重,遵守道路禮儀變成一種根深蒂固的習慣,行人不會侵犯車子的路權,車子一定禮讓行人,大車一定禮讓小車。所以,在這四天當中,我都沒有聽到司機按一聲喇叭。
Vision╱楊國明 教(台北市) 201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