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戰聚光燈 》宇昌案爭議延燒
劉憶如:綠惡意誹謗 保留法律追訴權
【聯合晚報╱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經建會主委兼國發基金召集人劉憶如表示,她基於職責釐清宇昌案,但竟然被民進黨提告兩次,如果民進黨等人再度惡意誹謗,她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劉憶如表示,宇昌案發生至今,她被民進黨提告兩次,她與律師討論過,國發基金同仁在時間誤植的部分,因為不是在原始文件上去變造,而是在赴立法院報告的一份英文影印本上以中文做註記,並非變造公文。原本規劃國發基金持有宇昌3董1監,後來變成1董1監,也是基於正確資訊看到的狀況,但民進黨還是因此提告兩次。
記者問到是否會對民進黨等人提出誣告,劉憶如說,她曾經認真想過,是不是要提告,如果今天沒有公務在身而是個人身分,她會提告,但是因為今天是政務官,且國家還有很多重大事情,對外又面臨大環境的經濟考驗,她暫時不會提告,但如果民進黨等人仍繼續誹謗誣告,在法律上她會保留追訴權。
劉憶如說,蔡英文、蘇嘉全、陳其邁和蔡煌瑯等人,在各種公開場合、造勢場合和辯論會上的說法,對她本人造成名譽傷害及誹謗,已經到了惡意抹黑的地步,可說是為了選舉無所不用其極。
劉憶如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論是總統參選人或黨主席都一樣;她今天所做的是在執行任務,經建會法定為國發基金管理機關,對於國發基金核准投資案件有疏失,她有責任釐清,也希望類似事件不要再發生。因為根據檔案資料,確實看到宇昌案很多不合理的異常程序,在她看來國發基金權益是受損了,如果蔡英文覺得國發基金權益無損,可以說明回答,但是今天蔡英文不回答,民進黨還對她提告,完全是參選人的傲慢。
【2012/01/03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