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清帝國一直被國民黨醜化為「腐敗滿清」,然而經過時間的驗證,國民黨不但在貪腐方面「藍」出於「清」,在最重要的治國方面,一百年後仍然望塵莫及。
如果大家看過一些古裝劇,就會發現清帝國皇帝處理政務的宮殿,所掛的匾額是「正大光明」;而地方官員的公堂之上,所掛的匾額則是「公正廉明」,這兩個匾額將官吏與領袖必須俱備的條件一語道破。
何謂「公正廉明」?「公正」在「廉明」之前,就是要提醒官員,不貪非份之財的「廉明」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要管好一方百姓,最重要的還在「公正」,也就是不能心存偏私。由於地方官員代表國家執行政令,如果行政不能中立又循私舞弊,人民就會對政府失去信心,結果就是上行下效無人守法,最後令出不行社會混亂,國家的基礎勢必全面崩解。
又什麼才是「正大光明」?所謂的「正」,同樣是不能偏私;而「大」則是指「大處著眼」,不要拘泥小事斤斤計較;「光明」就是行事磊落沒有陰謀詭計。所謂「可以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天下」,打仗可以兵不厭詐,但是治國必須正大光明,否則何以服眾?
再回來看看馬英九四年的執政,拿不出政績不打緊,還將「總統」越做越小,只會把「官吏」最基本的「清廉」掛在嘴上?還抱怨「宣傳不夠」所以民眾「無感」?
然而馬英九所拿出的「清廉證據」,卻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節儉」?什麼蓋了三十四年的棉被、補泳褲、補皮鞋……等?試問這些與「清廉」何干?其實「儉極生貪」,馬英九自己的錢省死,但國家的錢卻花到亡,不但國務費花個精光,而且四個小時就可以燒兩億給夢想家?這叫那門子的清廉?
更何況自稱「清廉」,馬英九卻沒有因此兩袖清風,根據他自稱「捐了7244萬」再加上申報的財產,在當了多年的公務員之後,馬英九竟然身價上億?公務員真有這麼好賺?而且在富邦案與黨產交易等等,甚至可能涉嫌與財團利益輸送?如果這是「清廉」,則世上何來貪腐?
更重要的是,身為總統必須心存公「正」,例如有人質疑司法不公,就不能以「不干預」為名,行縱容之實;其次是「大」,要大處著眼,不要只會計較小事,例如屢屢要求外國媒體「更正」,甚至「校對」學童的錯別字等等;而行事更要「光明」,絕對不可陰謀詭計權術治國,例如破壞民主的違法監控,甚至指示行政部門變造公文誣陷對手!
如果真能「正大光明」,就算經濟不振,人民也會體諒國際因素,對於執政依然欽服。反之,如果行事不正,就算一時經濟暢旺,好景也不會長久;因為上行下效,結果全國皆行詭詐,人人遊走法律邊緣,最後社會必然紊亂,國家如何不亡?
(延伸閱讀:陸念慈的新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