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戰聚光燈 》綠營緊咬富邦宴
民進黨搬判決書 要馬總統找收據
針對富邦政治獻金案的爭議,民進黨今天出示法院判決書,強調法院只採信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在2008年捐款給國民黨,金額是1500萬的說法。民進黨要求馬英九總統和富邦回答,到底是2008年或2004年政治獻金,金額到底是1000 萬或1500萬元,請找一下收據。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在辯論場上,質疑馬總統有無收過富邦的1500萬元政治獻金後;蔡明忠昨天表示,2004年有捐款給國民黨,但2008年沒有捐給馬總統,至於民進黨引述他在法庭作證的內容,是他把時間錯置,後來有再呈報法院。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表示,2004年,當時尚未有政治獻金法,富邦曾經透過他,捐了1000萬元給國民黨,開了收據。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陳其邁拿出民國99年11月5日台北地方法院「98年度矚金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書指出,蔡明忠證詞供稱,「97年總統大選時,伊家族有捐款給國民黨,金額應該是1500萬元。」莊瑞雄說,即便蔡明忠再去文法院,但不被採信。
莊瑞雄指出,蔡明忠的父親蔡萬才曾在法庭上作證說,最不喜歡政商關係、從不捐給政黨,但蔡明忠的講法,卻說曾捐給國民黨,這對父子說法兜不攏。莊瑞雄表示,蔡明忠在法庭上說,捐款有收據,但如果是2004年的捐錢,那時政治獻金法還沒通過,哪來的收據?
陳其邁和莊瑞雄說,馬英九或國民黨,到底有沒有收富邦或蔡明忠的政治獻金?到底收的是1000萬元或1500萬元,當事人愈說愈不清楚,民眾愈聽愈模糊,請馬總統和富邦再回去找一下收據。
【2011/12/19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