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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第2選區/被判失格 王永慶告南投選委會
【聯合報╱記者葉英豪/南投報導】
南投縣第二選區立委參選人王永慶,不滿中選會以他緩刑期未滿,認定資格不符,昨晚控告南投縣選委會「瀆職」。
王永慶說,南投縣選委會負責「初審」,沒理由看不出他資格不符?害他耗費鉅資和動員人力投入選戰,絕對不會善罷干休。
南投地檢署表示,參選人資格審核當中,有關涉及刑案的緩刑期認定,是以參選人的「登記日」為標準。南投選委會則說,每位參選人都有執行行政救濟的權力,一切依法執行。
王永慶昨天激動著說,「拜託,我的刑期早已屆滿,褫奪公權期也已過,緩刑期剛好到明年2月1日當選就職日就期滿。只要我當選,就職日當天晚點去報到,一切都合法」,為何說我資格不符?
王永慶說,每位參選人完成登記後,便將個人所有資料送交地方選委會進行初審。包括檢警調等單位,都會將每位參選人的個人「資料」提報供審核。
「奇怪的是,既然南投縣選委會12月6日可以通過初審,為何中選會卻認定不符」?王永慶說,初審期間他也是七上八下,擔心不會過關,直到確認初審過關,才投入人力參選,南投選委會這樣不是瀆職是啥?
【2011/12/1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