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表示,國發基金投資必須經過第一關投資評估審議會的專業審查之後,再由管理會進行第二道把關,這兩份極機密文件看不出來有何必要需要以極機密來處理,也看不出來當初為何跳過國發基金投資審核的正常程序。
劉憶如表示,國發基金的架構程序是先經過專業審查,然後再國發基金管理會審查。專業審查委員有84位,分為一般組和特別組 (專業組),一般組由法律、會計等專家組成,投資案先由專業組委員審查是否值得投資,之後才由一般組委員由財務角度看是否值得投資。
劉憶如說,每次投資會從84位委員中根據不同領域,挑選15-16位委員,由他們投票決定要不要投資之外,也投票決定投資金額。第一關投資評估審議會的專業審查之後,再送交管理會。管理會由經建會主委擔任召集人,還有相關財經部會首長,另外有幾位獨立人士,以目前來說獨立人士有梁啟源和楊志良等4位,最後由管理會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決定是否要投資。
劉憶如強調,國發基金投資程序過程嚴謹,不是少數2、3個人說了算。這份解密公文看完之後,除了商業之外,看不出來有甚麼是極機密的,而這份極機密文件也沒有提到是什麼原因,必須跳過正常程序,這可能要問當事人才知道。
2007年2月9日何美玥以經建會主委和政務委員身分專簽給院長副院長的極機密,要投資新公司2000萬美元,劉憶如說,當時何美玥不是國發基金召集人,當時的召集人是已轉任金管會主委的前經建會主委胡勝正,2月15 日蘇貞昌簽名的前一天,2月14日何美玥才接任召集人。何美玥在此職務交接前並無權簽宇昌案的極機密公文。
劉憶如說,政務委員平常是不會發文要求國發基金投資,如果要專簽給院長副院長,要求國發基金投資,至少國發基金召集人也要簽,才符合一般程序,本案她看不出理由為何當時國發基金召集人胡勝正沒有在這個案子裡面。
【2011/12/12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