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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第5選區/林郁方檢舉黑函 顏聖冠願當文宣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郭安家、程嘉文、黃驛淵/台北報導】
中正警二分局前天傍晚和昨天下午兩度接獲立委林郁方競選總部檢舉,有人在中正區疑似發放選舉黑函,派出所將發放文宣品的張姓、李姓男子帶回調查,依違反選罷法函送地檢署。
林郁方、顏聖冠昨天都舉行記者會。林郁方表示,有人在選區內發放黑函,被警方帶回派出所,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顏聖冠的父親、前立委顏錦福立刻到場要求放人。顏聖冠則反擊表示,文宣寫得很好,願意簽名當作自己的文宣。
52歲的張姓男子供稱,他只是打工,以1000元的代價在南門市場到南海路一帶,發放3000份文宣,已經發到剩450份;他是到台北車站向工頭拿文宣,他不知道對方真實身分,也不知製作文宣的人是誰。
昨天下午,林郁方競選總部再度檢舉有人在南海路發黑函,派出所將75歲的李姓男子帶回。李供稱有人給他600元,要他發一袋文宣品,他也是打工,不知道對方是誰。
警方表示,文宣品是否為黑函,必須由地檢署或中選會認定,目前由分局保管的620份文宣品,只要確定不是黑函,就會發還當事人。
林郁方在記者會表示,周二傍晚一名張姓男子在重慶南路三段發放疑似黑函,署名「捷運萬大線監督聯盟」,已構成涉嫌違反選罷法。
該男子在被中正二分局帶到南昌派出所後,一度承認是顏聖冠志工,顏錦福到派出所關切,要求南昌所放人,但遭警方拒絕。
顏聖冠同時間也到民進黨立院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有人通報請他們去「關心一下」,顏錦福才到派出所;至於有無要求放人,她不清楚。顏聖冠說,張姓男子非自己的志工,且非現行犯,警察應放人。
至於這篇質疑捷運萬大線無法如期開工的文宣,顏聖冠認為講得很有道理,如果製作文宣者首肯,她願簽名當成自己的文宣。
【2011/11/2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