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農舍引發爭議,這幢農舍到底合不合法,中央、地方互踼皮球,沒有定論,但各縣市最近清查舍,各有認定標準,有的要存放農具才算農舍,有的縣市看土地是否農地?如建在農村中、農地上,通常就認定為農舍,並不一定要放置農具,或鐵牛車等農業機具。
根據屏東縣稅務局的清查,屏東縣目前合法申請的農舍有1505件,稅務局今年針對大於150平方公尺的的農舍進行清查,在689筆中,已有122筆,加徵地價稅。
稅務局長施錦芳表示,依規定,農地如果違規使用,就不能享有免徵田賦的優惠,必須改徵地價稅,稅務局主要是依據違規通報,還有稅務員一旦發現有移做非農業使用的情形,也會一併查報,改徵地價稅。
屏東縣是農業縣,由於鄉間農舍實在太多,逐一清查有實務困難,今年設定以150平方公尺以上的農舍進行清查,在689筆中,已有122筆改徵地價稅。
至於蘇嘉全之妻洪恆珠的農地,曾於96年被檢舉違規,當時稅務局隨即改徵地價稅。依法,在農地使用改善為合法後,當事人可以再申請免徵,但是很多人都沒有再提出申請,洪恆珠也並未申請,地價稅一直繳到現在,每年約1萬多元,房屋稅也照常繳納。
新竹縣稅捐稽徵局今年起分3 年清查農舍,首波清查40案集村農舍,已完成清查31案、1011件,僅1件聲明「我的田就在住家旁」,屬純農民身分住宅;其他都為純住宅。
竹縣初步清查的1010件都按農舍用地課徵地價稅,至於不屬集村農舍、個別建造者,也都課地價稅,不過,尚未完成調查,也未單獨抽離,目前尚無確切統計數字和稅金總額。
竹縣稅捐稽徵表示,竹縣對農舍的認定,會看土地是否農地?如建在農村中、農地上,一般就認定為農舍,並不一定要放置農具,或鐵牛車等農業機具。
竹縣已清查的1011件中,僅1戶證明是農民,也持續耕作,僅課徵田賦;餘1010件課徵地價稅,其中約二分之一申請為自用住宅,另一半課徵一般地價稅。
南投縣也到處可見假農舍,但稅務局並沒有全面清查農舍有無作農業使用。目前南投縣的農舍主人,只要能取得鄉鎮市公所核發的「與農業不可分離」的證明,即何認定為農舍。縣府沒有再作全面清查。所謂「與農業不可分離」證明,是鄉鎮市公所每年7月都會受理農民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證明,由公所會同稅務局、農業處等單位實地會勘,看建物有無作曬穀場使用,或停車場有無供農機停放之用等,審查通過即可核發「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證明。
【2011-10-11/聯合晚報】